一、服务总则
本着购买与销售宝利通公司音频会议终端产品享有信誉保证的总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在“互惠互利,真诚合作,顾客至上”的原则上,维护经销商和客户共同的利益降低在销售与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不必要损失。
我公司销售的所有宝利通音频终端产品均提供三年免费保修、常年有偿维修服务。
二、包换条例
七日之内出现如元件质量、电路设计、通话等质量问题的终端产品并且无非人为损坏的机器故障,允许调换新机。
调换范围,所有配件:主机、电源适配器、遥控器、扩展麦克风。
经销商回厂调换的产品需符合返修机回厂要求。对于不符合“返厂要求”的产品,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收取适当合理的费用。 三、保修条例
1、 三年之内宝利通音频终端予以免费保修(以发票的购买日期为保修服务的起始日期)。
2、 出厂时间在三年以上的产品,我公司负责进行产品的有偿维修,因解决故障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客户承担(如工时费、材料费、交通费等)。
3、 对修复好的产品不提供新包装。
4、 对修复的机器,我公司会尽快通知客户取走,但对于间歇故障需长时间检测或淘汰机型因备件缺乏而处长时间造成超时,本公司敬请您的谅解。
5、 为了保证客户的正常使用,凡在保修期内的产品维修时,遇到“保修条例第4点”所述情况时,一般不提供替代品,客户可在本公司“产品租赁”收费的基础上打折选用会议终端产品。
6、不予保修
(1) 非我公司销售的产品,不予以维修。
(2) 自出厂之日起三年以上的产品不予以反厂维修。
(3)保修仅限于终端产品主机部分和电源适配器,对于人为原因造成产品外观损坏、标签撕毁、塑料件(面框、外壳等)划伤与损坏的,本公司将不负责保修。四、相关费用承担办法
因正常原因返回工厂维修的终端产品运费由本公司支付,修复后返回经销商的运费由经销商自行支付。
人为损坏,维修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由客户承担。
所有产品保修应送我公司或各地办事处,本公司不承担保修产品的运输费用。
五、返厂要求
1、包装要求:
(1)纸箱、外包装完好无破损;
(2)相应的配件无缺少;
(3)相应的说明书、保修卡等齐全。
2、外观要求:
(1)产品外观无破损、错漏,装配符合出厂要求(材料本身问题除外);
(2)电源线、信号线、商标及条形码无错漏、破损。
3、故障损坏要求:
因人为引起的终端产品故障(如:划伤、撞击、等人为损坏)不予返厂。
4、对不符返厂要求的终端产品,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收取相应费用。
5、所有返厂商品,均须书面详细说明返厂原因。
六、经销商需求处理办法
本公司编制的维修人员,如遇需外派出差的交通费用应由经销商或其直属终端客户承担。
由于业务需要,需要我公司派人服务的,可将书面申请传至我司服务部,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由于临时需要我维修人员协助解决,需同我司今后服务部联系,我公司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若需维修配件(包括:适配器、线缆等),与我公司今后服务部联系,服务部在收到传真件后采取“以旧换新”的原则进行核实,超过退回旧件数量较多者,据现行收费标准予以收取适当的费用。
七、内部响应时间
电话服务:立即(热线服务电话: 010-51616900-216,8008102566 MSN:cn_sy@163.com)。
上门服务:本地-24 小时、外地-72 小时。 |